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乐安县文旅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乐安县职业中学(新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的的函》(乐教体函〔2023〕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委托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根据项目专家组形成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概算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同意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
二、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乐安县职业中学(新区)一期工程项目的东面、西面、北面挡土墙工程,南门土石方开挖工程,行政楼、报告厅二次装修工程及空调系统,弱电和监控智能化系统、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消防抗震支架、消防气体报警灭火系统的二次深化及开学必备设施设备等。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概算为5049.3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四、项目代码:2303-361025-04-01-561793
五、接文后,请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会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后按计划实施。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年6月5日